白天才提出來的燈
我的功能不再被注意,我被列入白天放在街頭給人拍賣的其中一個古老殘品之一。
為主人效勞了幾十年,最後收場不但沒有得到好好保護收藏,而是街頭拍賣。
如果我是有尊嚴的,我這一刻該怎麽形容自己心情呢。
我走不了,我只能白天等待買家,晚上被放入一個黑黑的桐内。
我不再被人挂在高高地方,我天天都是放在地上看路人行過,等待新主人。
我身上的痕跡一早已經退色到完全看不到疤痕了,更別説要反抗的權利和力量。
要怪都是怪我自己,我以前確實也未必是好殘品,因爲以前我如果不小心,就會把整個木板屋給燒掉,用我的人其實非常個提心吊膽,不知道什麽時候我發瘋,瞬間就燒掉房子,
所以今天我被淪落街頭也是應該,報應來的,
產品都有報應了,更別説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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