錢拿了,誰負責
剛剛農曆新年時候,水管大爆了,年初一整個魯乃區都大禁水,大家超級不方便。修理水管工人日夜趕工,接近24小時才修理好。
問題是,今天10月了,8個月前的水管怎麽沒有人拿走?丟在路邊,誰負責呀?誰的部門?
多難看,路邊丟了一個那麽長的水管,然後全部工人各自回去了,就是放在那裏不去收拾。
這不是第一次了,我發現很多次,政府人員很會丟東西在案發現場,他們一旦修理好,肯定離開時候,把不要的放在現場,然後給它生草蓋過,沒看見就等於事情圓滿。
他們真的沒有腦袋 ,他們丟的不是普通小樣東西,那些可能路過回收車子可以拿去,丟的都是大型的水管,磚塊,電杆,等等,那些等待超人改行做回收時候才拿好了。
更過分是,看過修理一個電表,一輛van跟出來,然後一個上去修理,7個在下面走來走去,看看隔壁店面賣什麽,進來我店吹風扇。過後爬上去的那個華人大罵,他媽的,我出來,大家跟來,就是要claim OT,,出來有什麽用,還不是浪費的,什麽都不幫,更可惡的,你看,連OFFICE馬來女孩也跟出來2,3個。。。你說氣人不,我一個爬上去做到狗這樣,他們一下車就帶着SHOPPING心情,買東西,逛街。
可悲,這就是1個馬來西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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